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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作者: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教办教科〔2023〕153号)要求,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属学校等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1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上述成果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可从附件下载填写,需报送纸质版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纸质版的《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中申报人单位意见栏需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

(四)所有电子稿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申报人名字+成果”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kfwyykyc@126.com

(五)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点至11点。

科研外事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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