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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作者: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遴选推荐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通知》(教科技〔2013〕315号)文件要求,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含科技著作类),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级别。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和产品、医疗器械、农药、化肥、兽药、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4.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院教职工。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申报。

5.科技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单项授奖主要完成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单项授奖主要完成人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

6.多卷本著作最后一卷的出版日期应符合规定期限,并以整套著作申报。丛书可以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7.多人合作撰写的科技论文集,不能作为科技著作类成果整体申报。公开发表于一种刊物的同一标题的系列科技论文(3篇以上),发表时间满两年以上并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广泛引用或应用,可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

8.继续申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具有科技成果登记号,且应符合《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条件。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2013年度省教育厅成果奖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在线申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申报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成果管理—成果报奖,网址:http://kfvcca.rcloud.edu.cn。(推荐使用IE8.0/IE9.0浏览器)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并打印生成纸质材料。待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签章签名后,扫描签名签章处,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上传文件统一命名为:(第一学科专业名称+学校+第一完成人姓名.pdf)。

3.申报时间:2013年4月26日前。

科研外事处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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