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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5日 作者: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社科【2014】739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名额控制在申报成果总数的5%以内,其他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按申报总数的10%、20%、20%确定。

二、申报资格

1、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0月20日在国内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我院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且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第一作者每人限申报一项。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2、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3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4年9月10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http://sk.haedu.gov.cn访问系统,其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成果申报的组织工作,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成果的内容,特别是成果真实性、原创性等方面情况。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检测,若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取消申请人评审资格并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员请在10月15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压缩上传,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三)请申报者务必于10月16日前按以下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外事处:

(1)所申报成果原件,包括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的采纳证明原件。教育厅现场审核通过后退还。(2)成果申请书2份。(3)每项成果独立装档案袋,并在档案袋的封皮上粘贴申请书首页。

科研外事处

2014年9月15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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