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思政【2015】258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中办发〔2014〕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省教育厅今年将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现将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1.申报对象是:高校党务和政工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其它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人员。
2.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一类课题限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二类课题限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该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以及申报2015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研究项目者,不得以同名重复申报该项目。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8.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
根据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实际,省教育厅拟定了2015年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申报选题必须在指南中选择,实行原题申报,超出指南之外的课题申报不予受理。
1.各类课题不限申报数量,无申报费。项目申报结束后,不得随意变更申报项目类别及结项形式。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请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