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教科【2015】315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重大课题招标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标课题通过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含答辩)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者签订课题研究目标责任书。
(一)2015年度拟立项重大招标课题2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
(二)招标课题指南提供选题30个,申请者可选其中一个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题目不得更改,申报者可据此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内容。
(三)开展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旨在破解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对策建议,重在应用研究。申报者在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突出实践性。
(一)重大招标课题采取省教科规划办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项目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的重大招标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重大招标课题主持人必须根据立项通知书的要求,认真设计重大招标课题研究计划书,经单位审核后一式二份报省教科规划办,经省教科规划办核准后将其中一份返回所在单位,作为项目经费拨付、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三)重大招标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撤项,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四)重大招标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主持人应及时提交结项申请,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教育厅相关处室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的鉴定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鉴定。课题组提交鉴定的课题成果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以及不超过5000字的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建议。通过鉴定的课题最终成果,符合出版条件的由省教科规划办会商有关出版社统一出版。重大招标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字样。
(一)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或者同级别社科课题。
(三)投标人必须具体负责项目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四)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报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报送材料要求:《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