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我院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往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近两年内又取得新的科技成果者,且符合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标准的,可推荐1名,不占推荐名额指标。
1、主要科技成果、学术论文(或著作)、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一式4份。科技成果必须是经过正式鉴定的;学术论文必须是经过正式发表的;获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如果上报材料全部为复印件,上报时须带原件核对,复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2、《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一式4份。《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一式10份。
2016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审批表》、《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简表》见附件。
2016年4月20日
附件:表1 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审批表.doc
表2 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简表.doc
开封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