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和系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各系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后由学院统一审核。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预选名单应广泛征求意见,各系要公示3天,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由学院统一审定。
2、学院审定后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把关,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部门要将初选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3、各系在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4、各系初评、填表及公示时间为3月5日—3月13日,于3月14日17点前将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经系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c2115786@163.com),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