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完善学校科研档案,为计算科研奖励做准备,请各部门将2019年1至12月未上交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以及艺术作品)以部门为单位按要求上交,已交的科研成果(可从学校科研外事处网页“科研成果”一栏查看)不再上交。
一、原件
论文、著作、专利和艺术作品类成果均需提供原件,待科研外事处审验后当即退回。
二、复印件
复印件留科研外事处长期存档。
论文的复印内容为:1.封面;2.目录中显示论文题目与作者的页码;3.论文主体;4.显示刊号的页码。
著作的复印内容为:1.封面;2.目录3.显示作者承担任务的编写说明页;4.版权页(标示出版社、出版日期、书号、版次等的页码);5.全书最后一页。
专利和文艺作品类成果的复印内容参照学术论文的复印要求。
说明:各类复印件均需用A4纸张复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三、统计表
验原件、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本部门成果分类统计表(附件)纸质表1份。
四、时间要求
1、统计表(附件)电子稿务必于2020年5月19日前发邮箱kfwyykyc@126.com。
2、成果纸质材料上交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2点,逾期将不再接收材料。
科研外事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