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就业处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精神,完成学校的招生、就业创业年度目标。
3.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就业创业工作。
4.负责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
5.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并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6.负责学校“3+2”转段学生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工作。
7.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市场的调研和开拓工作。
8.负责督促指导院部开展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9.制定学校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学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教学活动。
10.组织各院部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就业形势,研究就业政策。
11.按时统计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组织实施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12.组织校内各级各类供需见面活动。
13.组织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打造学校众创空间。
14.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